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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與異端的十誡

  有關 神的十誡,請禱告 主耶穌觀看領受以下的經文:

  • 馬太福音5章
    1.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2.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3.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如以上經文所記載, 神的律法十誡是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的。可是今天不少基督教會裡所遵行的十誡版本卻是受了羅馬天主教會昔日的影響,就如羅馬天主教會裡的「太陽神密特拉(Mithra)誕生日 = 聖誕節」「春天女神(亞斯她錄)節慶日 = 復活節」所做成的影響一樣,有關被天主教會影響了的十誡第四誡更多資料可看遺忘的誡命。那我們今天所遵守的十誡是源自以下哪一個版本呢?是源自 神的話聖經的真理?還是源自「宗教」的遺傳?

  • 馬太福音15章
    1.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 神的誡命呢?」
   

源自「聖經的真理

《出埃及記20章3-17節》

源自被「天主教異端」所影響的基督遺傳

《出埃及記20章3-7, 12-17節

源自「天主教異端」的遺傳

《梵蒂岡天主教要理問答》

第一誡



  1. 除了 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1. 除了 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 神!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二誡
  1.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 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 我的, 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3. 愛 我,守 我誡命的, 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1.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 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 我的, 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3. 愛 我,守 我誡命的, 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三誡
  1. 不可妄稱 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 耶和華名的, 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1. 不可妄稱 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 耶和華名的, 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守瞻禮之日(主日)。

第四誡
  1.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3. 但第七日是向 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4. 因為六日之內, 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 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當記念主日,守為聖日。

孝敬父母。

第五誡





  1.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 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1.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 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毋殺人。

第六誡
  1. 不可殺人!
  1. 不可殺人!

毋行邪淫。

第七誡
  1. 不可姦淫!
  1. 不可姦淫!

毋偷盜。

第八誡
  1. 不可偷盜!
  1. 不可偷盜!

毋妄證。

第九誡

  1.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毋願他人妻。

第十誡
  1.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1.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毋貪他人財物。